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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28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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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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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来源:喀什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28 18:08 浏览次数: 字体:【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c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169号喀什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喀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998-2572056、18099534841 。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麦日木沙·阿瓦斯

土地

喀什市亚瓦格街道和悦社区3024

1989KIII-D10-0295

亚力坤江·阿洪阿吉继承麦日木沙·阿瓦斯、阿洪阿吉·斯拉木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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