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完善政策措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的通知》。
2.财资环〔2022〕171号、自然资发〔2022〕191号。
二、补助对象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退耕户。
三、补助标准
退耕还林每亩补助500元,分五次下达,每年100元;退耕还草每亩补助300元,分三次下达,每年100元。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批次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赵思雨 联系电话:0998-2823972
2.喀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负责人:宁玲玲
联系电话: 0998-2572056
经 办 人: 麦合普来提· 赫依提
联系电话: 0998-2572056
3.喀什市工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徐楠 联系电话:0998-2824062
经 办 人:麦尔耶古丽·麦麦提热依木 联系电话:0998-2960044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