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喀地财农〔2023〕24号。
二、补助对象
所有合法的实际种植春小麦种植者。
三、补助标准
212元/亩。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批次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办人:古丽博斯坦·艾尼,联系电话:0998-2839809
2.喀什市农业农村局
主要负责人:王旭明,联系电话:0998-2308163
经办人:阿依图荪·库瓦尼,联系电话:0998-2308163
3.喀什市邮政储蓄银行
主要负责人:马晓莉,联系电话:0998-5655099
经办人:阿曼姑丽·麦麦提,联系电话:0998-5655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