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
2.财资环〔2022〕171号、办规字〔2021〕115号。
二、补助对象
受聘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等资源管护的脱贫人口。
三、补助标准
10000元/年·人。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喀什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潘丽梅 联系电话:0998-2823539
经 办 人:赵思雨 联系电话:0998-2823972
2.喀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
主要负责人:宁玲玲
联系电话: 0998-2572056
经 办 人: 麦合普来提· 赫依提
联系电话: 0998-2572056
3.喀什市工商银行
主要负责人:徐楠 联系电话:0998-2824062
经 办 人:麦尔耶古丽·麦麦提热依木 联系电话:0998-2960044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