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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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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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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来源:喀什好地方 发布日期:2026-02-05 12:48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高峰期,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消费环境,现对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醒告诫如下: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开展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药店等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好米、面、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及发热、感冒、抗病毒、消炎类等药品的供应保障,确保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年夜饭、“小份菜”、时令菜品等,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

各宾馆、酒店、民宿、电影院、文娱演出、休闲娱乐等服务行业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价格公示,不得收取标价之外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的客房或提供的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明码标价,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预订订单生效情况下单方毁约或者擅自提高价格或服务标准。

各旅游景区(点)经营者要做好门票、区间车、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严格规范景区(点)内小商品、餐饮等经营者价格行为。

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航空票务代理公司、救援托运、停车收费、充电设施经营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企事业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信息,履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水平,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低收入群体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国家明令取消的费用或其他不合理费用,要严禁因抄表周期混乱、违规估抄、错抄等导致收费不规范等问题发生。

行业协会、商会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严禁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积极引导行业经营主体合法经营、良性竞争,共同维护行业价格秩序。

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相关价格工作。组织、监督本系统、本行业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本系统、本行业价格工作,协调处理本系统、本行业内的价格争议。温馨提示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加大检查巡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若发现以上价格违法行为,请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0998-2833315进行投诉举报。


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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