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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4/1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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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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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喀什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的公告

来源:喀什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4-04-17 19: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从严查处行政执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2024年喀什市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小切口”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积极提供行政执法领域相关问题线索。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30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请您围绕以下个方面问题向我们提供专项整治工作线索。

1.执法不公正问题。主要包括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以罚代刑、弄虚作假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辅助人员越权执法等问题。

3.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时效;该执行的不执行,执行打折扣;该报告的不报告,该移送的不移送等问题。

4.执法不廉洁问题。主要包括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

5.执法不文明问题。主要包括设置门槛,刁难群众;办事态度恶劣,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

三、线索提供方式

专项整治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1.举报电话:0998-2303416

2.受理邮箱:ksssfj001@126.com

3.来信地址:喀什市人民东路336市司法局行政办公室),邮政编码:844000

四、线索提供须知

1.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并提供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事由等相关证据。

2.举报线索时建议注明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谎报或者借举报投诉诬告陷害他人的,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感谢您对喀什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大力支持!

                           喀什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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