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市监食经〔2023〕99号)要求,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对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标准检查表》对全市示范店进行验收,评定喀什市刘杨合烟酒便利店(负责人:杨秋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01MA7AAM5EX8,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佰什克然木乡11村2组33号商铺)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998-2579775
2023
10/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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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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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0-19 17:08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新市监食经〔2023〕99号)要求,喀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销社对照《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标准检查表》对全市示范店进行验收,评定喀什市刘杨合烟酒便利店(负责人:杨秋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3101MA7AAM5EX8,地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佰什克然木乡11村2组33号商铺)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建设单位”。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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