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综合治理指挥部办公室
工 作 简 报
(第161期)
2010年7月24日
2010年7月24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贺亮同志在地区建设局主持召开喀什市老城区危旧房改造设计工作会议。地区行署副专员刘夏宁,市委常委艾萨江·艾亥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副处长、地区建设局副局长归玉东,巴州建筑设计院副院长、指挥部总工办总工宋西庆及参与老城区改造的设计单位、地道勘察处理单位、房产测绘评估单位负责人,各街道办事处及指挥部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贺亮同志根据实地调研的结果,通报了参与老城区核心区改造片区的各设计单位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宋西庆同志通报了2010年上半年地道勘察处理情况、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及宗地测绘工作存在的问题,各街道办事处汇报了当前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设计单位负责人也交流了设计工作经验,并就如何加快工作进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了设计单位参与设计工作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艾萨江·艾亥提同志要求各设计单位和各街道要克服困难,相互理解支持配合,认真做好设计工作;各设计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增加现场设计人员,提高设计工作效率,加快设计进度,设计中要统一标准,统一原则,考虑要周全,在8月15日前完成核心区各改造片区施工图设计工作;各街道要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一个时间段、每一天,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多沟通,加强配合,加快施工进度,为开工建设争取更多的时间,力争9月15日前主体建设完成交给居民,保证拆迁居民年底前回迁入住。
行署副专员刘夏宁同志指出,喀什市老城区改造是世界性的难题,工程实施至今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参与老城区改造工作的同志们共同努力解决困难、破解难题,集中了每个人的智慧,并且在不断总结提升,改造模式得到了国内外和广大老百姓的认可,每个人都应该感到自豪和骄傲。随着改造工作的不断推进,还会不断出现新的问题、遇到新的困难,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参与改造工作的同志都积累了很多实践工作经验,每个人都要善于借鉴和吸纳别人好的经验并融入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通过特殊的办法解决特殊的问题,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刘副专员还就街道、设计单位提出的问题给予了明确指示,具体如下:
(一)关于测绘问题
指挥部办公室和街道要急设计单位之所急,想设计单位之所想,测绘费用一定要支付,此项工作由杨国政同志负责落实;因测绘工作滞后而影响耽误设计工作10日以上的,扣除测绘单位相应测绘费用;测绘单位与设计单位要多交流沟通,争取测绘和设计工作同步进行;对于在老城区改造中不能胜任测绘工作的测绘单位,坚决清出喀什市场。
对于新疆轻工业设计研究院和喀什万和测绘公司测绘宗地面积,在合同中要明确,测绘数据如有错误,其中一方正确则扣除另一方测绘费用,并采取“错一罚十”的惩罚措施,
(二)关于施工问题
今年由街道与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遇到问题街道要及时向上级汇报。
(三)关于群众思想工作问题
老城区改造群众思想工作任务复杂而艰巨,但绝大多数居民是支持和配合老城区改造的,对于极少数不支持配合反而恶意阻挠、攻击老城区改造的人,要彻查到底并坚决打击。
(四)关于W-22片区改造问题
街道要充分考虑该片区50余户居民的利益,原则上就地就近重建安置原住居民。
(五)关于设计费用及时结算的问题
去年指挥部办公室与设计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设计费用由指挥部办公室支付,今年街道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由街道支付设计费用。今后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年度资金计划时,要把设计费用足额拨到街道的专户上,并注明设计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保证按照合同随时付款。
(六)关于建筑外立面问题
针对核心区沿主要街道两侧建筑,设计单位要认真做好街景设计,背街小巷建筑可不做街景设计。对于沿主要街道两侧建筑要求加层的,由指挥部总工办根据街景设计和天际线来确定,其他任何人无权决定是否加层。
(七)关于现场设计人员餐费问题
由街道向现场设计工作人员支付误餐费。
(八)关于对设计单位设置奖励机制问题
为鼓励设计单位积极参与老城区改造一对一设计工作,可设置奖励机制,对出色完成老城区改造一对一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可搭配安排老城区外围片区改造设计任务,以此作为奖励;对于不能积极参与完成老城区改造一对一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外围片区改造设计任务也不予安排。
最后,贺亮同志强调,区内各设计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积极做好老城区改造设计工作,设计力量不足的,立即调整充实人员力量,工作安排有问题的,立即重新调整工作安排部署,确保老城区改造设计阶段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