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工商局三项措施开展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期喀什市工商局依据喀市政办发【2011】70号文件,采取三项措施开展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本着对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和工商部门的职责,切实落实责任区责任人责任,对责任区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进行了检查。二是发现问题函告相关部门喀什市工商局在此次检查中,发现有4户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有安全隐患,立即通知责令改正,并将企业的名称、经营地点、负责人、联系电话号码以函的书面形式函告安委会,请安委会依据法定职责告知有查处权限的执法部门对他们进行检查查处。三是畅通12315举报、申诉渠道,使举报,申诉件件有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