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场)、街道,各单位: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便于各单位、各部门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生活、交通运输、假日旅游等工作,现将春节放假调休做如下安排:
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春节放假共7天。即:1月25日——31日放假。其中1月25日(星期日、农历除夕)、1月26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一)、1月27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二)为法定节假日,1月3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将1月24日(星期六)、1月25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调至1月28日(星期三)、1月29日(星期四)、1月30日(星期五)。1月24日(星期六)、2月1日上班。
二、各单位、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欢乐、喜庆、祥和的传统节日。一要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发改、经贸、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市场及商品质量价格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证商品质量,确保节日期间商品安全供应。要把帮助生活困难的群众过好节日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千家万户。二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加强要害部门和重要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防止火灾和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三要切实做好用水、用电、用气、采暖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确保各族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四要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和巡逻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同时上报上级部门,不得延误。
节日期间,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随意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必须按规定程序上报组织部门批准。各单位要悬挂横幅,张灯结彩,积极营造浓厚的节日喜庆氛围。节日前后,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及时彻底打扫好本单位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实现24小时保洁。
请各单位于1月24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市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