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喀市政办发〔2011〕29号
关于印发《喀什市双语教学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场)、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喀什市双语教学督导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喀什市双语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随着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的不断推进,双语教育教学规模不断扩大,双语教育教学条件不断改善,各级各类学校在积极开展双语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是,在推进双语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也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进行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为保障我市双语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双语教学工作,促进双语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有效推进我市双语教学工作,喀什市决定成立双语教学工作专家督导组。
组 长:唐努尔·帕力图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米吉提·买合木提(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
张志强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刘 萍 (教育局双语办负责人)
米娜瓦尔·热依木 (教育局双语办干部)
热娜·阿布都拉 (教研室教研员)
祖丽皮亚·米吉提 (教研室教研员)
吴惠荣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姑丽娜尔·吐拉甫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蔡慧丽 (第三小学书记)
阿依仙木古丽·吾布力卡斯木 (第八小学校长)
艾尼瓦尔·艾尔肯 (第五中学校长)
热汗古丽·吾布力卡斯木 (第九中学书记)
凯萨尔·阿布力孜 (第十六中学校长)
周忠红 (第十八中学校长)
依布拉音·尼亚孜 (第二十三中学校长)
苏利亚·吾甫热 (第一幼儿园园长)
热汗古丽·阿布都克里木 (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幼儿园园长)
阿布都艾尼·阿布力孜 (夏马勒巴格镇中心小学校长)
吾布力卡斯木·依明 (多来特巴格乡中心小学校长)
阿依提拉·托和塔逊 (第十八小学副校长)
地丽努尔·赛都拉 (第一中学副校长)
迟新军 (第三中学副校长)
麦丽凯·依司玛依力 (第七小学教师)
二、督导范围:
开展双语教学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
三、督导方式:
采取实地考察、查看资料、随堂听课、检查记录、座谈会等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定期不定期对学校或幼儿园进行随机抽查或专项检查。
四、督导内容:
(一)双语教学的管理
1、各学校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把双语教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执行双语教学的有关规定,经常调查了解双语教学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双语教学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学校主要领导要具备基本的双语交流能力。
2、要有符合自治区要求的、切合当地和学校、幼儿园实际的、经过教育局批准的双语教学3-5年工作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实施;有任务明确的年度、学期双语教学工作计划,措施具体可行;每学期和每学年有双语教学工作总结,并向教育局报告。
3、建立双语教学工作制度(包括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对双语教学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相关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有监督检查措施;双语教学工作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4、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双语教学理论和有关文件;教职工和学生对双语教学工作认识明确,没有错误的言论和行为;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双语教学宣传活动,家长对学校双语教学工作认可。
(二)双语教学的开展
中小学要从当地和学校的实际出发,考虑学生和教师的状况以及各年级、各学段的衔接,实事求是地选择实施双语教学的模式,在大力普及模式1双语教学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模式2双语教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双语教学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规定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学校与地方课程,不随意增加、减少课程和课时,按规定使用教学用书。使用汉语授课的课程,教师使用汉语讲授,学生理解有困难的个别地方,可以用母语解释。
(三)双语教学的常规
1、每2周每门课程集体备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教师教案规范,汉语授课课程用汉语书写教案,没有无教案和不备课上课现象,对教师备课情况和教案定期检查。
2、依据课程标准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计划,按时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熟练使用电教设备开展教学活动;理科课程教师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以上,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
3、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各科作业量和作业总量适当;非考试科目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1、2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45-60分钟;初中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1-1.5小时;教师认真批改作业。
4、每学期组织全校性双语教学观摩活动不少于1次,每学期每门课程的观摩课或示范课不少于1节,教师每周听课不少于1节;负责双语教学工作的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具有听课、评课、指导教学的能力和基本的汉语交流能力,每周每人听课不少于2节,听课、评课及教学检查有记录并及时反馈;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6节。
5、有切实可行的双语教师培训计划,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校本培训中的作用,每周至少组织1次校本培训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专题讲座、经验交流、教研科研等活动,培训内容针对双语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6、依据《农村“双语”幼儿园(学前班)课程设置方案》和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制订每周活动计划,内容包括常规培养、教育活动、游戏活动、语言特色活动、户外活动(含早操)和家长工作。按照农村双语幼儿园教师指导用书的要求组织活动,活动目标明确,内容完整,形式多样,环境创设符合要求。
7、学前幼儿能认真倾听别人讲话;能听懂汉语日常用语。乐于与人交谈,讲话有礼貌;能用汉语日常用语表达自己的意愿。对周围的环境和现象感兴趣,有初步的观察能力;亲近大自然,爱护动植物,有初步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各类活动,能借助工具和材料模仿简单的操作活动。
(四)双语师资队伍和双语教学条件
1、教师要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义务,模范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不参与宗教活动,不穿戴宗教服饰;无品行不良和违法、违纪问题;无歧视、体罚、变相体罚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无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
2、双语教师(包括汉语教师)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考试课程教师所任课程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母语为汉语(含民考汉)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母语非汉语的小学教师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或MHK三级乙等,初中教师达到HSK六级或MHK三级乙等,高中教师达到HSK七级或MHK三级甲等。幼儿园教师要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母语为汉语(含民考汉)的教师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母语非汉语的教师汉语水平达到HSK五级或MHK三级乙等。保育员具备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能用汉语进行日常交流。
3、汉语发音基本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正确。教师教学设计和教学环节符合要求,授课无知识性错误;学生学习积极性高,掌握知识情况较好。
4、汉语教师每人1台语音播放设备,且在汉语课中合理使用。双语班每班每周至少1次将计算机教室(或语音室)用于学生汉语学习(不少于1课时)。所任学科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师参考书,双语教师每人一套。有与文字教材、电教设备配套的教学卡片、挂图、音像资料和教学软件,数量满足教学需要。
(五)双语教学环境的创设
1、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校园广播、校舍空间和宣传栏、宣传画、标语、指示牌等,创设具有学校特色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有利于开展双语教学工作的校园环境。宣传用语及文字准确规范。
2、充分利用班会活动、教室空间和黑板报、墙报、宣传画等,创设具有浓厚双语教学氛围的班级环境。宣传用语及文字准确规范。
3、在校园和班级环境创设中,为学生营造愉快的汉语学习环境;在校园内,双语班教师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主要用汉语交流;学校使用双语组织各项活动。
4、幼儿园要建立家园联系制度,设立家长宣传栏,每个幼儿有家园联系手册,每学期有家长开放日。成立家长委员会,举办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活动。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家长座谈会,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主题词:教 育 双语教学 工作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公室,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
教育局
喀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汉文一〇份




